●2學分
●適合:已學過動詞變化者
●課程簡述:
形容詞、希望助動詞[大新書局日本語讀本第一冊L24~L25?
●依據: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、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辦理。
●進修利益:
年滿18歲修得學士80學分,持有學分證明,可依同等專科學歷參加插大或其他二技入學考試,未來取得學士學位;
年滿22歲修得學士40學分,持有學分證明,得以同等學歷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入學考試,未來取得學士學位。
考取轉學考、插班考或其他入學考試,所修學分依規定得向各系所申請酌予抵免。
※報考及抵免事宜因系所而有不同,故請洽詢各系所
●開課期間:第1學期每年9月~隔年1月、第2學期每年2月~6月、暑期每年6月~9月
●修讀學分:每學期上限18學分。
●每學分2500元。(教材費另計)
●應備資料:
1.學歷證件影本1份,請縮放為A4大小。(舊生免繳)。
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(舊生免繳)。
3.1吋大頭或2吋半身彩色正面脫帽照片2張(舊生免繳)。
4.選課表1張(現場填寫或自行列印填寫;網路報名者免填)。
5.學雜費:本國銀行即期支票、郵局匯票(抬頭:財團法人淡江大學)、線刷、現場信用卡或現金繳納。
ATM或匯款:第一銀行信義分行,戶名:財團法人淡江大學,帳號:162-1000-4528
郵局劃撥帳號125-11111,戶名: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推廣中心
※新生國外學歷需檢附:護照影本、本國開立之出入境證明、當地駐外單位認證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各1份
※繳交學歷資料如有姓名更正致與身分證件不符者,請繳交戶籍謄本正本1份以茲證明。
※應繳資料最遲請於開課日繳至推廣教育處101櫃台,逾期將視同報名未完成不授予學分。
●聯絡方式:電話:(02)2321-6320分機8832陳小姐 傳真:(02)2321-4036 信箱:117580@mail.tku.edu.tw LINE:@src7253e
●其他注意事項:
※請依各課程開課日上課,上課教室於開課時公告於1樓互動看板或https://tinyurl.com/tkuclass查詢
※未達開班人數無法開班時本部有停班或異動開課時間之權利。
※國定假日、學校放假日,依老師授課狀況停課及補課;但遇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,依行政院人事總局公告停課,恕不補課。
※本課程為學分班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,欲取得學位應經各入學考試後依規定辦理;且同科目名稱重覆修習者,學分僅採計1次。
※繳交資料如經查證不實,所有參訓資料將無條件失效,除不退還課程費用外更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※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若開班不成,全額退費。【申請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,刷卡繳費僅能刷卡退費,違反者或逾期申請者,恕無法辦理退費事宜】